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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昌同志在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杨永昌同志

在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

    

20141024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这次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新形势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总结交流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经验,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基层人大工作的思路和措施。通过参观工作现场和听取典型发言,很有感触,相信大家也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受到了不少启发。为开好这次会议,单县县委、县人大及有关乡镇(街道)的同志做了大量工作,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好的现场和经验,在此,让我们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讲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137个乡镇、31个街道,乡镇户籍人口总数771.48万,街道常住人口207万,分别占全市总人口的79%21%。近年来,我市基层人大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办公条件明显改善。各级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大部分乡镇(街道)按照每位代表(监督员)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落实了代表活动经费,鄄城旧城镇和东明马头镇、武胜桥镇人均代表经费达到了800元,并纳入了财政预算;牡丹区所有乡镇(街道)、东明县大部分乡镇(街道)为人大配备了工作用车;全市绝大部分乡镇(街道)人大配备了电脑,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代表小组和监督员小组建设普遍加强,目前全市719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监督员)小组中的596个,建有固定活动场所,普遍达到了“六有”标准,有的还建立了群众接待室、阅览室、资料室,为活动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制度建设基本健全。各乡镇人大结合自身实际,普遍建立健全了人大主席工作职责、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视察调研制度、代表建议办理制度等10余项工作制度。建立了人大代表分布联络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流程表,主席团成员会议记录薄、代表履职活动记录薄、代表建议和意见登记薄、代表活动登记薄“两表、四簿”,有效保障了乡镇人大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为创新推动街道人大和人大监督员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了《街道人大联络处工作职责》、《街道人大监督员履职暂行办法》等,作为研究成果,印发县区参考制定有关制度,并下发了《关于实施街道人大监督员工作制度的意见》。目前,各街道人大联络处普遍建立健全了街道人大工作职责、代表(监督员)活动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更加规范。  

(三)履职平台不断拓展。各乡镇(街道)人大通过规范提升代表(监督员)小组建设,以“小组”为基本活动形式,普遍建立了履职档案,开展了小组活动。为便于代表与人大监督员形成监督合力,各县区人大靠上指导,科学将监督员与驻地代表混合编组,共组建109个监督员(代表)小组,选配了193名小组召集人。在市县乡人大三级联动开展的代表建功立业和“万、千、百”主、专题活动中,各乡镇(街道)人大积极参与,全力配合,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有的乡镇(街道)人大还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了“五个一”、“大走访”、“我为党委献一计”、评议职能部门等特色代表(监督员)活动,履职实效更加凸显。  

(四)队伍建设得以强化。全市168个乡镇(街道)共配备专职主席(主任)158名、兼职4名,专职副主席4名,专职工作人员142名,牡丹区每个乡镇(街道)还加配了1名人大信访联络员;今年4月初,经市、县(区)、街道各级人大共同努力,全市共推选街道人大监督员1728名,我市基层人大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基层人大干部工作能力明显提升,价值认可度不断提高,许多优秀人大干部得到了提拔重用。20122013年,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转任乡镇长(办事处主任)3人、乡镇(街道)副书记6人、县区直部门一把手6人、部门副职37人,乡镇(街道)人大专职干部提拔重用12人,基层人大干部工作积极性高涨。同时,各乡镇(街道)人大实行“一岗双责”,积极参与党委中心分工,担任各类项目建设正副指挥长156个,有力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五)联系指导形成互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主任联系县区、委室联系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密切了与乡镇(街道)人大的工作联系。各县区人大通过实行领导分片联系,加强业务指导,促进了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2013年底,市人大对基层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今年5月份,市县两级人大相继举办了街道人大监督员及召集人培训班,受训人员达1700余人次。各乡镇(街道)人大在上级人大联系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征地拆迁、基础教育、公路维护、项目建设等热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和监督员视察、调研15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600余条,进一步激发了基层人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三级人大系统形成了“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尽管我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仍然不能忽视。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就目前看,各级对基层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普遍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现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群众对基层人大的认同度还相对比较低。一些基层人大干部也存有人大工作重程序、走形式、做虚功、很难做实见效的认识。二是依法监督工作乏力。在基层人大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等活动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办法,常常是听一听、转一转、看一看,监督效果和所提意见建议还不够好。极个别乡镇(街道)还存在“党政难分”现象,造成人大不好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三是代表建议难以落实。基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不少都是架桥、修路、建学校等涉及财物的具体事项,由于基层政府财力制约,办理落实比较困难,常常被搁置,造成“一年不办,下年又提”的现象,使代表提建议、意见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四是履职能力亟待提升。乡镇(街道)人大代表(人大监督员)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加上学习培训少,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履职底气不足。有的把代表和监督员当成一种政治荣誉,代表意识、履职意识淡薄,不能正确有效履行职责。五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在乡镇人大工作方面,有些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得规范且富有成效,有的乡镇人大却很少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在街道人大工作方面,极个别县区人大至今没有对街道人大进行职责授权,每季度一次的议事会议也没有全部启动,人大监督员意见建议提出、办理机制不规范,如何将街道人大监督员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  

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乡镇人大是基层政权建设的基础,街道人大是人大政体在城市街道和社区的延伸拓展。做好新时期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作用和意义重大。  

(一)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要再认识。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镇(街道)人大处于政权体系的基座,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利和坚守宪政秩序,有着独特而无法替代的价值。今年5月份,张德江委员长在浙江就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时指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乡镇人大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基层人大体制的完善,国家政治制度就缺乏根基;没有基层人大的有效运转和积极作为,基层民主就难以落实,人大制度优越性就难以体现。因此,我们一定要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  

(二)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要再加强。经过近些年的不懈努力,我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走在了全省的前列,甚至可以说走在了全国前列,但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亟需强化和提升。加强研究,针对依法治国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认真学习探索,把握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律性;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把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在力量、时间、精力上倾斜;加强措施,健全乡镇(街道)人大制度机制,强化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重点工作向乡镇(街道)人大延伸,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队伍,配齐配强乡镇(街道)人大人员,落实人大工作者相关待遇,争取加大人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推动基层人大工作扎实开展。  

(三)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要再创新。创新是时代的主题,是各项事业赖以前进的不竭动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重大政治制度创新,也一直在创新中发展。我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一直倡导创新,靠创新实现了工作的提升。今后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开展,仍然离不开创新。在乡镇人大方面,依托现有工作基础,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现有制度落实到位,争取取得更优效果;在街道人大和人大监督员方面,进一步在理论、体制、机制上进行探讨,以创新的思维和办法去界定、实践、推动这项工作,在形式内容、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等方面实现全面创新,争取在全国率先探索出成功路子。  

(四)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要再提升。提升实效是我们做好工作追求的最终目的,是检验工作创新成败的唯一标准。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要把实效性作为试金石,一切以是否落实了党委决策、是否推动了政府工作、是否维护了群众利益、是否推动了基层民主为标尺,在改革发展大潮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我们所追求是高标准的实效,不是低水平的“瓜菜代”。硬件好筑,软功难做。无论是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还是代表小组建设,硬件都是基础,是为活动开展提供的载体,我们不能简单满足有了、做了,而要通过活动取得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综合性效益,以此体现人大的价值。

三、切实提高我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要求,为创新和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我们要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切实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一)乡镇人大工作要突出实效,重在提升。2010年以来,市人大先后四次以现场观摩加座谈会的形式强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目前我市乡镇人大的办公条件、履职规范、日常运转等已基本成熟,但乡镇人大应有的作用和实效仍未充分发挥,下一步要重点在提升工作水平上下功夫。  

1、强化主体责任。乡镇人大干部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主体力量。与省内其他兄弟市相比,我市乡镇人大在人员配备上做得比较早、比较好。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大都参与了党委中心工作分工,有的直接分管大项目建设、新农村改造、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稳定等重要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中得到了高度重视和认可,为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赢得了良好资源,提供了有利条件。作为人大主席、人大专职干部,要正确认识、科学把握、合理利用当前这种有利资源、条件和契机,积极融入中心、融入发展、融入社会。要正确处理党政中心工作和人大工作的关系,坚持好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主动争取党委的支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选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依法履行人大职能,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时刻做到想大事、议大事,出大谋、顾大局,督促和支持乡镇政府抓好大事,通过依法履职,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保障改革和发展措施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提升履职实效。提升履职实效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一要突出监督重点。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通过视察、评议等形式进行重点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目的。必要时,可以连续多年对一个重要专题开展视察。二要创新履职方式。在每年召开一次乡镇人代会的基础上,对属于乡镇人代会职权范围、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党委政府急需人代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可召开专题人代会,及时作出相关决定,并监督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三要强化主席团职能。健全完善主席团议事规则,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讨论重大事项,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内容、范围及程序;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重大事项,研究调度工作,并抓好人代会决议决定和代表建议的督办落实。  

3、抓好代表活动。组织开展好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日常工作的重点,一定要抓实抓好。一要做好“规定动作”。组织代表开展的调研、视察、工作评议等常规性活动,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要围绕党委中心和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各项代表活动,切实推进党委重大决策和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对市县乡三级联动开展的活动,要分解目标,落实到人,协同推进,确保全面完成。二要创新活动方式。要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拓展代表履职内涵,在全市人大系统“一主多专”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特情,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将代表活动与加快乡镇经济发展、实现群众脱贫致富、化解基层矛盾结合起来,自主开展一些特色代表活动,着力在增强活动实效上下功夫。三要强化履职责任。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机制,增强代表履职意识,确保代表每年参加活动不少于4次,并将代表参加活动情况记入履职档案。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做好督导检查,对长期不参表活动、不履行职责的代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街道人大工作要突出机制建设,重在完善。街道是乡镇这一层级的特殊形态(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宪法和法律对街道人大工作的规定尚不到位,我市进行了创新和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规范、科学、有效运行还有差距,下一步应重点在机制完善上下功夫。  

1、搞好职责授权。目前法律没有对街道人大联络处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我们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由于街道人大联络处是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为使其行权履职具有法定效力,还没有作出授权决定的县区人大,要抓紧以常委会决定的形式,授权街道人大联络处组织人大监督员协同本辖区人大代表,通过年初召开监督员全体大会、年中组织议事会议和视察调研、年底开展工作评议等形式,实施对县区“一府两院”在街道派驻机构的监督,使其工作职责与街道人大监督员制度相衔接,解决好“职权法定”问题,为街道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依据。  

2、规范履职行为。各街道人大联络处要认真落实联络处工作职责和街道人大监督员履职暂行办法,制定详细的工作规程,使监督员大会、议事会议、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履职活动更加规范有序。要探索召开每年一度的街道人大监督员大会,会前搞好年终综合视察,为代表和监督员审议有关议题提供知情知政渠道;会中听取审议办事处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以及基层法庭、检察室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街道办事处,并呈报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为其就全面工作作出决议决定提供参考。要探索召开每季度一次的街道人大议事会议,由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和部分熟悉议题情况的监督员参加,规模不要太大,实践证明以25人左右为宜,主要听取县区“一府两院”派出机构的专项工作报告,研究街道人大联络处阶段性工作,并将审议有关工作的情况,以代表综合建议形式向有关方面反馈,通过督办落实,有效实施对县区“一府两院”派出机构的监督。  

3、完善保障机制。各街道人大联络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密切与代表和人大监督员的联系,为其履职提供保障和服务。一要抓好街道人大监督员培训,提高人大监督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要及时向街道人大监督员通报街道办事处有关工作情况,为其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服务。三要做好街道人大监督员意见和建议交办、督办工作,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改进工作、依法行政。  

以上工作机制和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可作为工作参考。

(三)人大监督员工作要突出创新,重在实践。街道人大监督员制度,是创新和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核心支撑,目前刚刚开局,下一步应致力于创新,重点在工作实践中发挥好人大监督员的作用。  

1、创新小组建设方式。进一步创新完善代表和监督员混合编组形式,做到既方便代表和监督员形成监督合力,又能破解监督员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合法性问题。街道人大监督员小组要参照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的“六有”标准(有场所、有器材、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档案),建设街道人大监督员小组活动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学习资料,建立健全小组活动制度和履职档案,及时将每位代表和监督员参加会议、视察、调研、评议、提出建议等情况记入履职档案,报街道人大联络处备案,全面加强对代表、监督员履职情况的考核。有些小组条件受限,不能单独建设活动室的,可以探索以不超过3个小组为原则,共同建设使用1个活动室。  

2、完善建议办理机制。依据县区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县区其他国家机关的派出机构,要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和人大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其监督。鉴于街道人大监督员建议办理问题尚无法律定位,人大监督员在街道人大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须与辖区人大代表达成共识后,由街道人大联络处汇总整理,以县区人大代表综合建议形式交相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办理。我们之所以采用这种途径,就是要借助代表法定权利,打通人大监督员建议提出和办理的法治通道,解决承办单位的法定责任问题,最终目的是保证人大监督员建议的办理落实。  

3、发挥监督员作用。发挥好人大监督员作用是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关键。特别要注重发挥其收集和反映民意、与代表合力监督“两大作用”。要通过设立群众接待室、制作“便民联系卡”、开通热线电话、轮流接待选民、深入社区走访等形式,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实现人大监督员与村(居)民联系的常态化;引导街道人大监督员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做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和领头雁,积极关注民生、奉献爱心,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协助街道办事处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积极组织代表和人大监督员通过议事会议和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形式,加强对县区国家机关派出机构的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街道层面得到有效贯彻。  

希望各县区人大根据以上建议,用心思考,用力创新,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和办法,使人大监督员这项制度创新既符合法理,又切合街道实际,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代表(监督员)小组工作要突出活动,重在实效。代表(监督员)小组是代表(监督员)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最基本的组织单位,是代表(监督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平台。乡镇(街道)人大要以代表(监督员)小组建设和小组活动为抓手,重点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1、利用好代表(监督员)小组阵地。代表(监督员)小组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给代表(监督员)小组活动搭建一个平台,为代表(监督员)履职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代表(监督员)有一个家的感觉,促进和激励代表(监督员)积极参加小组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而不是为了图虚名、做表面文章、就阵地建设抓阵地。我们要求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和街道人大监督员小组活动室都要达到“六有”标准(有场所、有器材、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档案),把小组建成“代表之家”和“监督员之家”,主旨在于将其打造成代表(监督员)开展活动的载体、联系群众的场所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阵地。  

2、发挥好小组召集人的作用。代表(监督员)小组活动能否开展好,关键取决于小组召集人作用的发挥。作为代表(监督员)小组召集人,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正确处理好召集人职责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使小组工作和本职工作两不误。首先,要带头履职。自觉强化代表(监督员)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在履行代表(监督员)职责上做好表率。其次,要加强沟通。与小组内代表(监督员)互通信息、沟通联络,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争取大家的配合支持,努力把全组代表(监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第三,要开展活动。精心组织、主动开展好有新意、有实效、代表(监督员)愿意参加的小组活动,为代表(监督员)小组开展活动提供各项服务和后勤保障,确保代表(监督员)小组活动正常、扎实开展。  

3、提升好小组活动实效。组织开展好代表(监督员)小组活动,是增强小组工作实效的根本途径。部分县区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大家要学习借鉴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计划,周密安排内容,务求取得实效。一是学习要有成效,围绕提高代表(监督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代表(监督员)小组开展学习活动;二是履职要有成效,围绕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组织代表(监督员)小组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督促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更好地依法行政;三是建功立业要有成效,围绕打造“科学发展和邻边经济高地”目标,组织代表(监督员)顺应大势、创新思路,踊跃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为经济发展建功业,为菏泽人民谋福祉,为实现打造“科学发展和邻边经济高地”贡献力量。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结束,依法治国战略已经确定,基层人大在依法治国征程上承担的任务更为艰巨。基层人大工作很重要,从事基层人大工作很光荣,作为基层人大工作者很有价值、很有意义,可以说是舞台广阔、大有作为。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沿着依法治国的正确轨道,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力争取得更大成效,发挥好基层人大在新时期的重要作用,把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开创我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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