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人大推行“一二三四”促进法律监督
自2012年9月曹县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听百案、看执行”活动以来,到2013年底,共开展“听百案”21件,“看执行”9件,参与“听百案、看执行”活动的人大代表496人次,代表建议83条,向法院反馈意见建议28条,向检察院反馈意见建议29条,向司法局反馈意见建议26条。通过人大代表“听百案、看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司法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尽管通过人大代表“听百案、看执行”,在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人大代表在“听”和“看”上呈现了两种不同的态度。人大代表乐于参加“听百案”活动,而对参加“看执行”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有二:一是执行的案件大都很难一次性执行到位,对“老赖”处罚力度不够,人大代表大都有“眼不见心不烦”的心里。二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老赖”往往把老弱病残的家属或亲戚推出来,胡搅蛮缠,致使执行无法进行,人大代表也常常处于尴尬的境地。去年12名人大代表参加曹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王某某寻衅滋事附带民事责任一案时,王某某家81岁的祖母拄着拐棍站在大门前不让法警进门,两名法警架她时,她突然倒地,口吐白沫,其他家人有的扯着认识的人大代表的衣服跪地不起,口喊“冤枉”,致使执行活动难以继续,效果很不理想。每当通知人大代表参加“听百案、看执行”活动时,人大代表首先要问是“听”还是“看”?如果是“听”,人大代表都积极参加。如果是“看”,人大代表往往托故请假。常常通知三十多人,最后只能参加十来人。出现“听”、“看”两重天。
鉴于这种情况,曹县人大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一报两选三评四回头”工作思路,一报是每月初由县法院将本月开庭、执行案件的案由、时间、地点汇表报县人大。两选是由人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司工委根据法院报表选案件、选参加“听百案、看执行”活动的人大代表,尤其在选参加“看执行”活动的人大代表时,采取跨区域参加活动。三评是一评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二评办案法官执法行为、执法仪表;三评“普法”工作开展的效果。四回头,一是看人大代表对法院所提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二是看人大代表对检察院所提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三是看人大代表对司法局所提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四是看广大群众对庭审、执行案件的满意度。
通过推行“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在今年以来四次“听”“看”活动中,人大代表改变了认识,踊跃参加“听”“看”活动,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平公正、普法提质增效、社会和谐稳定。(曹县人大内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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