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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审议意见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菏泽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向菏泽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报告了2011年财政决算报告,会议对2011年财政部门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人大常委会对菏泽市2011年财政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菏泽市财政局党组及时做了认真研究,并向市政府做了汇报,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强化财政收入

    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统筹安排好财政资金,积极培植财源。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手段,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大项目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投产”的要求,通过财政投入、争取上级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精心培育一批对财政贡献大的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不断扩大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措施保证企业税收按时入库,不断夯实财源根基。对企业的奖励落到实处,将奖励和企业对财政的贡献度相结合,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要进一步加大奖励和扶持的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这些企业的回报,将在今后我市经济总量的提升中日益显现,在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中,会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不断优化金融环境,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利用好金融政策,运作好资本市场,政府要做金融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努力促成银企合作,最终达到互利双赢的效果。继续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严格执行土地出让计提政策,确保土地出让金足额缴入国库。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各项加强税收征管的办法和措施,严格依法治税。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收入进度,加强收入分析,强化税收征管,促进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加大假发票查处力度,加强煤炭、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力度,有效堵塞跑冒滴漏。继续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预测和税源监控力度,确保重点税源足额入库。坚持“抓大不放小”的收入征管原则,加强对零散税收和地方小税的征管。联合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针对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偷漏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切实加强财税干部教育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征收“关系税”、“人情税”,严防税金跑、冒、滴、漏。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全面清理各类减免税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该取消的取消,并及时恢复征税,努力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充分反映经济实际发展成果。

    二、科学编制预算

    在我市市级预算编制中,逐步完善预算编制办法,严格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项目。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我们在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筹备中,准备完善实行“零基”预算编制办法,把市级财政收支统一纳入“零基”部门预算编制范畴。收入上,与收入征管相关部门紧密结合,根据经济发展预期和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科学准确编制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预算;支出上,根据定员定额管理情况核定基本财政支出需求,根据市级各部门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事务或事业发展计划,按指定的用途和对象编制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对一些建设性、基金性大项目,将编制专门大项目预算,进一步明细大项目支出方向,加强对预算安排、使用、监督全过程管理。

    三、强化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管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人大、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各方面要各司其职,按照《菏泽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完善预算编制制度,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落实部门预算支出的主体责任,合力做好监督、管理。预算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预算具有法律效力的意识,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严格按年初人代会通过的预算安排支出,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首先,财政部门在下达部门预算时,要参照上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并将上年结余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要求部门事先打足预算,不留缺口,确实需要追加经费的,要严格审批,对追加资金有结余的,要及时上缴财政。财政部门同时要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控,要按进度支出,全程监管。

    其次,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按照年初项目预算执行预算,严格控制基本支出规模,专款专用,人员支出、项目支出不得相互挤占、挪用,杜绝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特别是项目经费的使用,不仅要全程控制,还要注重充分发挥项目经费使用绩效。

    再次,要创新监督方式,实行阳光财政。部门预算情况,除了对预算单位公开,还要提交人代会审议,或者由人大预工委、审计局开展部门预算专题审议。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除了审查预算的真实性、合法性,还应延伸至绩效性,并加强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严格预算变更审批程序,预算收支增减总额超过批准预算的5%,新增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支出,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支出有关科目预算资金需要调减的,应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要在依法合规、符合程序的基础上,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拨付时间,争取早到位、早使用、早见效,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最后,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强化决算管理。一方面,要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准确把握财政支出走势,分析重点支出情况,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下一年预算编制和执行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强化决算管理,注重预、决算的对比分析,全面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收支年度执行结果,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验和反馈,不断促进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

    四、加强财政监管

    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坚持依法理财。严格遵守《预算法》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按2012年度预算执行。始终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经费增长。

    二是严格控制支出,规范财政供给范围。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支出管理,清理财政支出范围,大力压减出差、出国考察和公务接待等支出,依法保障对农业、教育、卫生、社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资金的投入,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大力推进医疗、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上,用在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上,用在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扶持上,用在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上。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认真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加大对违法违纪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财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促进财政依法理财。严肃查处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预防和规避财政风险。按照清理清查、分类处置、激励约束、健全机制和综合治理的思路,积极推进化解市县乡政府债务工作,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市县乡政府债务统计、预警和监管机制,严格控制新的举债。

    五是坚持依法理财治费,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菏政字【2012】41号文件通知要求,市级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金资金收入统一在市行审批服务中心缴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行使收费和处罚权,严格执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开展形式多样的财税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执法监督听证制度,提高财政执法监督的公众参与度。树立“大监督”理念,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度,促进监督与管理融合,努力构建制度健全、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财政监督新机制。

    六是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扩大支出的绩效考评范围,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全面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效益型监督管理,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

    七是加强涉及民生的财政政策性资金监管,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对农业、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优先把民生政策落实好。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内控制度,着力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的财政监督检查体系,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让全市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

    八是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管,规范专项资金申请、核准、拨付、验收程序,防止滞留、挪用。

    九是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收入监管,对财政收入虚收现象要依法严肃查出,不断提高乡镇财政收入质量。

    五、推进预算公开

    按照决议要求,我市目前正积极筹备预算公开工作。为使预算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首先向上级做了咨询与请示,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同时学习其他地方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公开的方式和方法,深入探讨预算公开的范围。目前,山东省预算公开工作还刚刚起步,有很大改进和提高的空间。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厅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增强预算公开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和细化预算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对预算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把预算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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