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肖友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陈庆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菏泽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2019年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关于菏泽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菏泽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批准2019年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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