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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全市移风易俗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推动下,我市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全省移风易俗第三方评估中从2015年的最后1名提高到2017年的第9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移风易俗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地处四省交界,受中原文化影响较深,门当户对、高额彩礼、婚丧大操大办、起坟土葬等观念根深蒂固,给我市移风易俗工作带来很大挑战。但我们坚持攻坚克难、多措并举、持之以恒抓工作推进,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20个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明办、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县区积极跟进,健全领导机构,曹县、成武、单县、郓城、鄄城等县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强化责任传导。一是压实党委“一把手”责任,每年分管市长分别给各县区党政“一把手”致信,肯定殡改工作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就殡改工作向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传导压力。二是建立约谈机制,对在省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排名倒数的5个县区党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县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三是增强通报强度,2017年8月份全市殡改调度会之后季度通报变为每月通报,通报范围由县区直达乡镇,对落后县区公开点名批评,对排名靠后的十个乡镇予以曝光。四是层层传导压力,各县区与市文明委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所有村(居)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所有村(居)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移风易俗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明责、履责、追责、问责的责任链条。

(三)强化标准指导。组织市、县(区)文明办、民政局负责同志,赴淄博、莱芜等先进地市学习考察移风易俗工作,深入村居现场找差距、学经验,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谋划工作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意见》,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各级任务目标,细化部门职责分工,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标准依据。各县区也纷纷结合实际,制定了婚丧事指导标准、办理模板等,使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坚持宣传引导。一是强化新闻宣传,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刊播系列访谈,在具有影响力的网站、论坛设置议题引导网民参与讨论、建言献策,截至目前,菏泽日报刊发移风易俗新闻报道110余篇,各县区媒体累计刊发新闻报道700余篇。二是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曲艺、戏剧、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定陶区拍摄的两夹弦小戏曲《退彩礼》,央视新闻联播以“把文化送到群众心坎儿上”为题进行了报道;我市以彩礼为突破口创作了山东梆子现代戏《二春娘的心事》,通过菏泽电视台多个栏目循环播放,获得良好反响;巨野、东明创作的网络移风易俗微电影,在全省获三等奖,我市获优秀组织奖。三是开展实践活动,清明节期间,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开展“节地生态花坛葬安葬活动” 和“信仰树领养活动”,向社会传达了生态节地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的理念,得到群众广泛赞同;春节期间,印刷20万份移风易俗年画,免费发放给全市农民群众。此外,县、乡、村灵活运用发放倡议书、张贴明白纸、出动宣传车、悬挂粉刷宣传标语、广播“村村响”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形成了倡导移风易俗的强大舆论声势。

(五)坚持典型引领带动。把典型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突破口,通过选树典型为移风易俗工作全面拓展提供示范引导。召开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现场推进会,深入巨野县、定陶区乡村现场观摩学习,并以市、县、乡三级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向全市1万余名村居支部书记、红白理事会会长推广了在身边学得会、做得到的工作典型和经验方法,促进了移风易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在巨野县抓工作试点,“丧事一碗菜”经验得到省委肯定,并在全省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现场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六)坚持党员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党员干部婚丧行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充分发挥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从自身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通过抓党风政风带动民风持续向好。

(七)坚持群众自我管理。在全市5785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红白理事会,所辖自然村较多的行政村,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红白理事会执行小组,并每年对红白理事会成员开展集中培训,确保作用发挥到位。注重发扬民主,通过村民代表讨论、召开村民大会、张榜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民意,明确红白事办理程序和费用标准,完善村规民约,努力做到“一村一策”,得到群众一致认可。比如郓城县限定彩礼最高标准,对婚姻介绍人行为进行规范;巨野县围绕破解“二次装棺”问题展开大讨论,麒麟镇前冯桥村实行“公共棺木”、龙固镇北李村自发制作“公共冥轿”、章缝镇冯庄使用“四方桌”替代棺木,全县所有村庄都形成了本村取消“二次装棺”的“土办法”,既顺应了群众意愿,又快速推动了丧事简办。

二、当前移风易俗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措施及建议

虽然我市在推进移风易俗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群众受传统观念影响依然很大,土葬思想依然根深蒂固;二是全市火化率水平较低;三是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针对这些问题,特提出如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与负面曝光相结合,着力提升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一方面强化正面引导,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刊播系列访谈,在网站、论坛主动设置议题引导网民参与讨论、建言献策;创新宣传模式,通过曲艺、戏剧、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以及继续举办节地生态花坛葬树葬安葬活动,倡导文明新风,营造移风易俗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加大曝光力度,对高额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炫富攀比、违规土葬、封建迷信等反面典型,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反复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

(二)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市委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了县区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市文明委将移风易俗列为文明县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内容,凡因婚丧事大操大办被处理曝光的乡镇、单位不得参与各类评先树优,已被评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一律取消其荣誉称号。定期开展集中检查,以不打招呼、直奔村庄的方式暗访,得分排名情况向全市通报。成立由两办督查室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移风易俗工作督查组,对各县区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并将督查结果与评选表彰、文明创建、等级评定等工作挂钩,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群众反响强烈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凡群众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大操大办红白事的,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处,严肃问责。

(三)普及惠民殡葬政策,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为有效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市拟在普及殡葬惠民政策和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出台文件,一方面,对具有菏泽户籍的居民在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及骨灰盒等殡葬服务费用进行减免;另一方面,本着“政府主导、部门牵头、乡镇主抓”的原则,每县区建设1-2处县级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街道)按照人口数量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标准较高、管理规范、方便群众使用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高殡葬服务基础服务设施供给水平。

(四)加强红白理事会管理,强化基层自我约束。一是实施动态管理,借助新一届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利契机,及时对各村红白理事会成员进行调整补充,确保人员配备充足,组织运行良好。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每年由市民政局组织宣讲团,深入各县区对全部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及红白理事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培训工作保持全覆盖。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围绕红白理事会运行状态、作用发挥情况、工作人员作风等方面,每年开展2-3次明察暗访,通报民调暗访情况,进村入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调查满意度,通报民调、暗访情况,同时针对群众反馈情况调整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对村级红白理事会指导精准、监管到位。

(五)组织开展特色活动,引导树立文明风尚。结合全市“四德”工程建设,在各村广泛开展道德评议,把移风易俗纳入评议内容,把带头抵制高额彩礼、摒弃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拒绝起坟土葬的群众作为“四德”榜样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抵制陋俗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乡贤、离退休老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就开展移风易俗进行专题讨论,丰富讨论内容,创新讨论形式,深化讨论效果。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文明家庭”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评选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广场舞、百姓大舞台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在寓教于乐中形成与新农村要求相适应的文明新风尚。

(六)建议人大常委会加大对移风易俗工作的监督指导。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文明,影响着民生福祉,开展难度大,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议市人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视察和监督,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县区移风易俗工作的制度建设、环境营造、措施载体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同时,也请有条件的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这项工作的治理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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