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分别围绕《条例》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了详细的介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负责同志就养犬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禁养目录等问题和下一步的宣传执法等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随着我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群众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群众饲养犬只数量不断增加,犬只伤人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社会治理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为了加强养犬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的立法原则,及时制定《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用一部“贴民心”“小快灵”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据悉,《条例》已经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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