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2024114日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淑芳代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上一篇 】 【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
·省人大调研组来菏调研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
·关于征求《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王磊为市委党校主体班授课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4号)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任何意见和建议请 联系电话:0530-5310439 邮箱:hzsrd2008@163.com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网站备案序列号:鲁ICP备110199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