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议案》及其说明,对市政府提出的2018年菏泽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18年菏泽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 上一篇 】 【 下一篇 】